哪些情況會被拉入失信人名單 是這六類人
發布時間:2025-10-25 19:55:31
?
閱讀量:17次
?
來源:互聯網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確認的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名單。
哪些情況會被拉入失信人名單?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很多人過度申請貸款,最終無力償還被貸款機構告上法庭,法院判決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的,就會成為失信人員,受到公開的信用懲戒,還有一些生活消費也會受到限制。比如:
1、乘坐交通工具時,不得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也不得選擇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
2、不得購房、高檔裝修房屋,不得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也不得旅游、度假、在星級酒店消費等,就連子女就讀也會受到影響,其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成為失信人員后并非一輩子就是失信人員,只要及時糾正自己的失信行為、履行相關義務,就能向認定單位申請移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比如失信被執行人在還清逾期欠款、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就會刪除這些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