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稅的有的哪些項目?
發布時間:2025-10-25 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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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互聯網
免征增值稅的有的哪些項目?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征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農業: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
2.避孕藥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向社會收購的古書和舊書
4.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其他個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是一個為征收增值稅而暫時發布的條例.征收對象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新增值稅條例及細則經修訂后從2009年1月1日起實施.
2017年10月30日,國務院第191次常務會議通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決定》.1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91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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